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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在成长中变成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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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0:0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那天余小姐给我发微信,说本来心情好好的玩着节奏大师,听到一首歌突然难受了。我说尼玛你这是在犯病么,玩节奏大师还能伤感?

余小姐说哪能呢,只是那首歌略戳她泪点而已。我试着去听了那首歌,那首歌是周杰伦的12年底的新歌--傻笑。

余小姐迷恋周杰伦迷恋了八年多,在我们都开始渐渐不听杰伦新歌时,她每张专辑都第一时间去买。而我这个曾经把杰伦每首歌都如数家珍般收藏的人,居然连他的新专辑叫什么都不知道。

余小姐的高中和大学时代,是在周杰伦的音乐和一段长达八年的暗恋里度过的。那年余小姐和她男神同住一小区,同年级隔壁班,他们小区离学校有点距离。双方父母为了方便,就约好了每家轮流接送他们俩。她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时都带着耳机,那时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诉她,他听的歌都是一个叫周杰伦的人唱的,余小姐带着好奇在周末去音像店淘了周杰伦的旧卡带,从此沦陷一发不可收拾。

她对他男神有着好感,但是那个花痴的年纪里,她对长得顺眼的男生几乎都有好感。她对他男神情感的第一次升级,是在高一的暑假,那天我们四个人去唱K,男神点了一首周杰伦的晴天和三年二班。她说那天男神穿了一件白衬衫,在昏暗的包厢里,她居然觉得男神发光。在确定男神那天并没有穿着荧光的衣服之后,余小姐通过排除法确信了一件事:那天我也穿着衬衫,但是她完全看不到我(这不是重点),所以她肯定:她对男神超越了花痴的程度。

那时候她还没自称老娘,还是个十分娇羞的小姑娘。

我们帮她把男神约出来,把她俩单独留在电影院门前,在这么好的环境下,余小姐愣是......和她男神去电影院楼上打了场桌球。但那场桌球也不是全然没有坏处,傍晚男神送她回家,把耳机的另一头分给了走在他左边的余小姐。耳机里传来的是杰伦的:简单爱。那是听着耳机里口齿不清很青涩的歌声,看着比她高一头的男神的余小姐,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这便是她长达八年暗恋的开端。

转眼高中时代结束,突然意识到再也无法想看男神时就假装不经意经过他班级偷偷看一眼的余小姐,终于下定决心要表白。那时我们一个老师同教两个班,所以两个班一起办的谢师宴。我和余小姐决定在谢师宴上抓住机会,悄悄灌自己几杯酒,管他是死是活。谢师宴上,果不其然,一直偷偷摸摸的班级情侣们都纷纷公开,老师们也开起玩笑,一片其乐融融。

我暗恋的姑娘和她男神同班,我拉着余小姐就往他们班哪儿走。我脸皮厚,在全班的起哄下拉着我暗恋的姑娘就走,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余小姐站在她男神前什么都说不出口,想起喝酒壮胆,二话不说抢过男神的酒杯一口干了酒杯里的酒。

那天男神喝的是白酒。

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被她爸妈说了几句。据说余小姐在回家途中还吐了两次,觉得自己出丑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见男神就躲,就这样度过了那个夏天。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起男神的时候,就戴着耳机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熟知。周杰伦10年来南京开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看演唱会。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最终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自己要说的话写在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纸条还没接稳就被风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得直哭。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再也不可能和男神在一起了。

到头来她什么也没说就出国了。再后来她的男神搬家了。余小姐和男神再次见面,已经是今年初的事情了。那时她为了工作焦头烂额;男神毕业进了外企;我考研成功开始自己的间隔年;另一个故事的男主家Tim开起了工作室。就这样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居然来了四十多号人。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在人的左边。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又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懵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声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今天我在热门微博里看到一个故事,楼主30岁终于等回了自己当时一直爱着的男神。我在评论里@了余小姐,余小姐回复我说,这样的故事终究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如果找不回感觉,那就让记忆里的人留在记忆里呗,让我心里那份感情定格在那天彼此一人一个耳机时就好。

更多的情况是,当时发现你们彼此暗恋时,时间已经偷走了你所有的选择了。曾经你喜欢的人终于对你说了一句,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于是你整个人懵掉了,可是也只能说一句:“嗯。”没后悔没遗憾也没有无奈。那个戴着耳机追赶自由的少年早就不再听曾经的歌了,你因为那个人做了很多事情,养成了很多不会有的习惯。很久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你会做那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在一起,其实也是为了自己。很久以后,习惯或许还存在,在一起的感觉和执着早就没了。

十七岁她是你的闹钟,你早起只为和她偶遇;十八岁你送她回家,灯光拉长影子,你想牵她手以失败告终;十九岁她送你围巾,你说这真丑却怎么也不肯摘下来;二十岁你们煲电话粥,一整晚的话都说不完;二十一岁你们终于分道扬镳。比暗恋更傻逼的事情是什么?是在青春里互相暗恋。你们把青春耗在互相暗恋里,却没能在一起。

那年她为了男神心跳漏跳了一拍,之后她再也没经历过那样的心跳。他们暧昧,他们当时彼此暗恋,但是他们从来就没办法在一起。当时不爱听歌的姑娘现在一首不落,当时听着歌的少年已经很久没带起耳机。或许余小姐感受更多的是:偶然的重逢更像是上天开的善意玩笑,一样的人拼不出一样的感觉,曾经的执着也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在成长中变成了另一个人,或许,这才是通用版的人生。

文章来源于:悦友k155的推荐

以下这段文字是她看完这篇文章的感悟:

看见文章里的余小姐,感叹自己的经历和她何其相似,去年周杰伦在北京的演唱会我也想和他一起去,也有无数次想开口见到他却怎么也开不了口的经历,我保留了他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的习惯,也总认为心里塞满了这么一个人容不下别人,总是说等死心了再谈吧,这样对别人也比较负责,但是什么时候会死心呢?等到对方结婚?

我想我等不到像余小姐男神一样开口说“其实我也喜欢你”了,就算真的有,我想我也是像余小姐一样微微笑过而不是感动落泪拥抱在一起。

我的五年,她的八年,不管是五年还是八年我们记忆里都留下了一个人的影子,甚至在不经意看到一个背影或是侧脸稍微有点像他的人目光就会追随那个人想起心里的那个人。我们留下了关于这个人的美好回忆,想要在脑海里留住当初那个人的美好印象,所以后来越来越不敢接近不敢和当初的那个人见面,一是怕自己不够好,因为就算只是朋友也想给你看到最好的我。二是怕见的这个人已经不是记忆里的模样。三是怕已经平复好的心情再次见到他会再起波澜。执着的时间太长了,我们已经分不清我们舍不得放下的是记忆里他的样子,或是真的因为太喜欢,还是执着的抓着这份惦记的情绪不放。不管他是否还是记忆里的模样,我还是喜欢当初的他,只是少了非要在一起的执着。

记忆中的东西不该抓着不放,也不该深究。我们都不是当初的自己了,一样的人拼不出一样的感觉,在成长中我们变成了另一个人。

五年,再没有更多的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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